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各专业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科研人员 |
博士研究生 |
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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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 |
硕士研究生 |
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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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临床医学 |
具备四证者优先 |
公卫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
具备公卫医师资格证优先 |
心理治疗师 |
硕士研究生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具备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
护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备护士资格证、有三甲医院规培证优先 |
财会 |
硕士研究生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具备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优先 |
二、招聘条件
基本要求:
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具体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等非统招学历。985、211、“双一流”大学及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者优先考虑;
3.优先录用博士、具备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
4.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原则不超过35周岁,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应届毕业生应于
5.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人才待遇
1.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医院将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为其搭建事业平台,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2.博士毕业生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优先推荐其申报湖北省和武汉市各类资助项目。
3.优秀博士提供30-60万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经费及租房补贴3000元/月。
4.各类人才来院后获得项目和成果按医院政策给予科技奖励。
5.各岗位其他招聘人员享受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将科研业绩材料、身份证、基础学历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与个人简历打包投递至邮箱:3213563217@qq.com,文件名为:岗位+姓名简历(如:护理+张三简历)。
2.简历投递时间为即日起至
3.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通畅,初筛入围者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招聘面试时间及后续安排,未入围者不予通知,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2281612、027-82281613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920号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人力资源部,邮编:430012
联系人:颜老师、于老师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期待你的加入!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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