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2023年1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www.gycch.com/newsshow.html?cls1=2&cls2=20&id=64736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45号行政楼4楼
广元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科4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3228455
(三)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所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认证;
3.需提供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
4.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医师岗位);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须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个人情况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考生考核总成绩为笔、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
笔试、面试考核时间:
六、体检
(一)体检由广元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安排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广元市中心医院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广元市中心医院确定为录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
十、监督
由医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39-3231020。
广元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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