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开放床位2000余张,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功能为一体,并承担中央保健医疗任务、国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附设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同时是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远程医疗管理与培训中心、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国家基层远程医疗发展指导中心、世界卫生组织戒烟与呼吸疾病预防合作中心。
为做好2023年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面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诚挚期待广大优秀毕业生的加入!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5.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及补考科目;
6.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本科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或登录我院官方招聘网站查看:http://hr.zryhyy.com.cn:8888/zp.html#/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应聘
1.简历投递方式:即日起开通招聘网络申报系统,请在我院官方招聘网站按要求注册后在线投递简历。
2.应聘截止时间:
医师岗:
护理岗:
技(药)师:敬请关注后续招聘系统信息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直接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由组织处(人事处)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不足1:5,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可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察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拟接收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瞒报、错报等所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投递简历,医院有权视为无效报名。
六、联系我们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
院组织处(人事处)(教学楼401室)
2.咨询电话:010-84205702
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ryhyy.com.cn/zryh/c100024/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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