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5 11:17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2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公开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公开选聘公告可通过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阅。
(三)公开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临床医生需取得本科学历,院长放宽到专科学历;
5.临床医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3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院长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在县内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内)工作满5年以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农村订单免费培养医学生规培结束后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基本条件,详见《2022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8.工作(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任职经历(文件)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5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401室)。
3.报考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打印《2022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手写签名“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名资料:(1)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好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考生需出示“居民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6.取消和核减岗位。此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只设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名,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同时将报考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在左下角。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确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8.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此《准考证》须留存至考察结束后)。
(二)笔试
本次公开选聘只组织笔试,不组织面试。
1.笔试对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笔试科目。选聘笔试科目为一科,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客观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结果。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考察
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定。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选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看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考生报名、笔试、体检前应主动申领居民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由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五)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笔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71516。
六、公开选聘公告中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8631952
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文章来源:http://www.gdx.gov.cn/20330/20344/20371/content_3476407.html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