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新规202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调整多少?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仍按本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缴存比例由18%调整为在10%至24%之间自主选择。
二、提高租房提取频次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邢台市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由可以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合计提取金额每年不得超过15000元。
三、扩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范围
2024年4月1日以后,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房屋产权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分摊费用金额。
四、调整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及加装电梯提取期限
(一)购房提取期限
2024年4月1日以后,职工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或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价款。
职工使用按揭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或不动产权证书签发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正常还款期间,还可以按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法规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期限
2024年4月1日以后,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批准建造、翻建之日起5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住房实际支出费用。
(三)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期限
2024年4月1日以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自核发电梯竣工验收备案文书之日起5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分摊费用金额。
五、调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
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款付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
贷款结清后,本人及配偶还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为还清贷款当月之前(含)的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款付息总额。
六、关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规所提款项,在最高5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推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此前法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本通告未涉及的法规不变。
(二)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