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3年新规是多少(缴费标准+领取标准)下面就随医聘猫小编一起来看看苏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详情。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置了6个缴费档次,参保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①参保登记
1、线上参保。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2、线下参保。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台港澳人员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至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②缴费方式
1、经办银行柜面缴费。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农商银行(吴江区缴费人)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苏州工业园区参保人员还可在社区通过便民缴费终端(小黄机)缴费。
2、线上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税务”APP——“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苏周到”APP——“社会保障”——“社保缴纳”等线上渠道缴费。
3、缴费查询及票据打印。缴费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证明查询”等渠道查询和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按月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
2、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2021年12月1日前参加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的女参保人员,仍按55周岁执行);
3、未享受国家和省法规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4、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法规:2012年1月1日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2026年底前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应从2020年度起按年连续不间断缴费;距待遇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2027年1月1日后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参保人员于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当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在地社区人社工作机构办理待遇核定申请手续,涉及以前年度补缴或补足15年缴费的,还应办理补缴费手续。上述待遇核定申请手续,也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请,需补缴费的,应办理补缴申请并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
2、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核定其待遇列支时间和计发标准。
3、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次月起,按照核定的标准,于每月15日起按月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支付终身。
①基础养老金
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55元。
对于缴费年限(不含补缴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以增发1%;对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倾斜增发居民基础养老金,从其到龄次月起按月发放,标准分别为每月5元、10元、20元、30元;对在《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5号)文件实施后有个人缴费的人员,增发奖励性基础养老金。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省有关法规执行。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自死亡次月起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现标准为39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不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重复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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