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5 23:56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思政教师(岗位编号:NJ202303)和管理岗位(岗位编号:NJ202306)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岗位招聘条件。
(五)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历且获得与学历相对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含)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5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学历和学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1月8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58.119.15:81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情况。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发布。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层级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4)提供符合工作经历年限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等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5)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递交相应佐证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2)。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后,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确认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笔试、面试考核,学院对笔试、面试考核全程监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构成,其中专业知识占70%,按照应聘的岗位考察相关专业知识,侧重公共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及应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考察。公共科目占30%,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题型为:客观题(填空、判断、单选、多选)、主观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申论。客观题占30%,主观题占30%,申论占40%。
管理岗位科员A: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构成。其中专业知识占70%,主要按照应聘的岗位考察相关专业知识,侧重公共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及应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考察。公共科目占30%,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
管理岗位科员B: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基本素质和管理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题型为:客观题(填空、判断、单选、多选)、主观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申论。客观题占30%,主观题占30%,申论占40%。
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最高不超1:5。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降低比例,并提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教师岗位: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组成。试讲占70%,结构化面谈占30%。试讲内容结合应聘者所学的专业方向及高职高专开设的课程确定,试讲前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具体试讲内容,结构化面谈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从师素质、职业教育理念等方面的内容,给予应聘者3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辅导员岗位: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由答辩(学生重点问题处理)占30%、情景模拟(即兴演讲)占30%和结构化面谈构成(理想信念、职业教育、岗位认识)占40%,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管理岗位: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发布的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查询。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几点说明
(一)招聘的动物科技系(岗位编号:NJ202301)教师岗位及信息工程系(岗位编号:NJ202302)教师岗位要求专科、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二)思政教师岗位(岗位编号:NJ202303)为我院急需引进岗位,对专科、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作要求。
(三)递补原则,拟入围考核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相关待遇
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十二、其他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0453-6402406(校人事处)
杨老师 13766595865
秦老师 18249678914
学院官网:http://www.hnyjj.org.cn/
电子信箱:m6402406@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邮政编码:157041
监督电话:0453-6402067(校纪检监察处)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pdf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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