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23:56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力量,拟从我市中小学选聘部分优秀教师充实到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选拔研训员5名:中学语文、英语、生物、音乐各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学一线教师。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 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学科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
3.中学语文、音乐、英语研训员从初中及以上学校教师中选拔,生物研训员从高中教师中选拔,心理健康研训员不限教师资格证学段。
4.熟悉全学段教学,语文、英语、生物学科需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学科发展规划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并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地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
6.参加徐州市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有徐州市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称号。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指导能力,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担任过学校中层干部或学科教研(备课)组长或班主任。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登录新沂教育网(http://www.xyjyy.net)下载打印《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部分研训员公开选拔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初始学历、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岗任职文件(教研组长或班主任证明)、近5年年度考核表、学科教育教学经历及高三、初三教学经历(含成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发表的省级及以上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提供5篇以内);
5.徐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原件及复印件(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限2项)。
6.徐州市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学科骨干教师称号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或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
8.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现场审查资格条件并当场告知报名结果。凡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拔资格。选拔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取消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五、选聘程序
(一)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胜任该职位的相关政策、理论知识、专业素养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用模拟授课加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选任。
笔试、面试日期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将在新沂教育网(http://www.xyjyy.net)公示。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相关手续
1、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市教育局机关和拟录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和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任的人员,可以聘用到发展中心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由调入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在乡村学校取得高级职称教师聘任期未满五年须重新评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16-88922340
监督电话:0516-88891317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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