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 23:56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考生应具有张掖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张掖市,户籍以2023年6月20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张掖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2023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表中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2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5.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取得毕业证书书、延期毕业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岗位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6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
由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网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学历—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蓝底);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往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本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岗位经市林草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依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对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核减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计算。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及有关下属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自理。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一楼大厅及门户网站(https://www.zhangye.gov.cn/ly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向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和有关下属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226595(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1:2023年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2:2023年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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