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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招录/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招生公告

时间:2023-05-1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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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创建于1936年,前身是江苏省立医政学院附属医院,至今已有87年的历史。医院是江苏省卫健委直管医院、全市唯一的省属高校直属附属医院、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医疗、教学、科研、公益四项中心任务。为更好地发挥国家级住培基地作用,为社会培养更多合格的临床医师,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招生,遵循公开公平、专业均衡、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实际培训容量进行招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招收条件

(一)招收对象

1.本次招收的培训对象包括社会化学员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两类。

2.社会化学员是指经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向培训基地申请委托培养,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要求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第一学历为临床(或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进入培训前需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6)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社会化学员其他条件

需为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或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其他条件

(1)为委托单位2023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为委托单位2023年之前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申请培训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招聘岗位确定;

(3)委托单位同意该住院医师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培期间取得医师资格后,执业注册时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院。

二、招收专业与招收计划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加入202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规培招录QQ群(QQ群号为459197449),并将报名材料PDF扫描件按下列要求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

2.报名时间:

社会化招录学员:即日起至5月31日

外单位委培学员:即日起至7月31日

3.报名咨询地点:江大附院住培办(综合楼8楼)

4.报名咨询电话:0511-81881076、81881326

5.报名联系人:鲍老师、薛老师

(二)报名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报名学员需将以下材料原件PDF扫描件按顺序打包,并以“姓名+报考规培专业”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培办邮箱(jdfyzpb@sina.com),我院将对以上材料逐一审查,如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将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招录考试。

1.社会化学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PDF扫描件:

(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doc);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

(5)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6)获奖证书原件;

(7)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

(8)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培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学员个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PDF扫描件:

(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信息采集表》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公章)(附件2.xls);

(2)《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公章)(附件3.doc);

(3)入职体检报告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

(7)就业单位与学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8)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

四、招录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招录考试(视报名情况暂定6月上旬组织第一批考试、8月上旬组织第二批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群通知。

1.笔试:考察报考学员对医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百分制)

2.技能测试:考察报考学员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百分制)

3.面试:考察报考学员综合素质,如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百分制) 

4.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5% +技能成绩×35%+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及录取

1.招录考试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按培训专业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委托培养学员自行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2.医院住培办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沟通、考核与调剂。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妇产科、临床病理科等紧缺专业。

六、规培相关规定

1.进入培训后,按省卫健委要求,学员需与规培基地签订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规培期间住培学员不得参加科研型或专业型硕士、博士入学考试或人事招聘考试,若学员因研究生录取或招聘录用需中途退出培训,除与医院(暨住培基地)达成谅解协议的,其退培行为将被纳入我省医务人员诚信系统,且5年内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相关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3.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培训结束时,需参加结业理论全国统考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未能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由本人申请,基地同意,可延长培训期限(不超过3年),延培期间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4.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委托培养学员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

5. 医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培训基地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规培相关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社会化招录学员

1.社会化招录学员作为医院(暨住培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3年),其每月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等,由我院人事处参照医院同等条件职工发放。人事档案由医院对应的人才档案管理机构管理。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住培办考核后发放,标准如下:

(1)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学员:本科2650元/月,硕士2750元/月,博士2850元/月。

(2)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执业注册的学员:增加500元/月,即本科3150元/月,硕士3250元/月,博士3350元/月。

3.工会福利:餐费补贴300元/月、生日蛋糕卡400元/年、每年1次体检、其他节假日福利。

4.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病理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500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5.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集体宿舍。

6.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短袖、长袖各2件)。

7.社会化学员如按期结业取得规培合格证,可在本院招聘时择优推荐。

(二)委托培训学员

1.委托培训学员的薪酬待遇(除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由就业单位自行制定并发放。就业单位承担委托培训学员在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

2.规培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住培办考核后发放,标准如下:

(1)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学员:本科2650元/月,硕士2750元/月,博士2850元/月。

(2)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执业注册的学员:增加200元/月,即本科2850元/月,硕士2950元/月,博士3050元/月。

3.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500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4.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集体宿舍、免收水电费。

5.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短袖、长袖各2件)。

八、招收工作监督

招收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026765

联系人:徐老师

来源: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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