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激活医疗系统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中蒙医院院长。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招聘范围为包头医疗卫生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招聘岗位共2个,为固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岗位1个、固阳县中蒙医院院长岗位1个。
聘任院长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对行政领导人员,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公立医院副院长由聘任院长进行提名推荐,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进行副院长(无行政级别)聘用。按照《固阳县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副职人员绩效可按照主要负责人绩效的80%左右确定。
3.领导制定本院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报。
4.负责制定并保持医疗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他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6.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7.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9.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0.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11.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2.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3.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4.负责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卫生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卫生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任卫生行政部门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报名者须符合以上条件中任意一项。
5.任卫生行政部门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从事二级及以上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任职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3年以上。报名者须符合以上条件中任意一项。
6.身体健康,曾就任过三甲医院科室主任5年以上或副院长以上职务人员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者对年龄不作要求;其他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必须任满一个聘期(3年),男性出生年龄截止为1966年7月1日后,女性出生年龄截止为1971年7月1日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年限的。
3.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4.其他影响在聘任岗位开展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公示、无任用考察、能力素质考评、聘任初步人选、县委常委会审议、任前公示、办理聘任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固阳县政府网、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多彩固阳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5天。
(二)公开报名
1.招聘信息将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上进行发布,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2023年5月5日下午17:00。
(三)资格审查、公示
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委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查阅报名者执业资格、学历、专业技术成果、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四)考察内容
1.无任用考察。考察考核组对所有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无任用考察,包括民主测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或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材料、业绩成果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方案见附件1。
2.能力素质考评。能力素质考评主要采取演讲、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家现场评分。具体方案见附件2。
(五)确定拟聘任初步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考评、民主测评、年度考核、业绩成果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聘任初步人选名单。
(六)县委常委会审议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任人选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七)任前公示
拟聘任人选名单在全县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决定聘任人选,并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签订聘用协议。
(八)递补程序
如有特殊情况,新聘院长出现空缺,按照该岗位其他竞聘人员得分情况,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递补人选。
四、聘任年限及待遇
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新聘院长没有行政级别,原由县委组织部任命的科级干部保留其行政级别。
聘任院长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为税前工资,含各项福利待遇保障资金,聘任院长“五险二金”缴纳按照受聘前缴纳渠道进行缴纳。
聘用院长的第一年基本年薪为20万元,第二年基本年薪为上年度“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第三年基本年薪为上年度“基本年薪+绩效年薪”。院长聘期内医院等级每晋升一级或一等一次性奖励10万元。聘任第二、三年度基本年薪确定后,聘用院长聘期内年度医保报销额不得低于上年度医保报销实际额,降低后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减当年度所确定基本年薪的1万元,最高扣减到基本年薪20万元止,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绩效年薪实行目标责任制(2022年度固阳县人民医院医保报销资金1184万元、固阳县中蒙医院医保报销资金692万元),聘任第一年绩效年薪目标为任期内医院年度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医保报销额度的50%,聘任第二年绩效年薪目标为任期内医院年度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医保报销额度的30%,聘任第三年绩效年薪目标为任期内医院年度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医保报销额度的20%。
当年度医疗保险提升额中医院可支配收入全部用于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一年度院长绩效年薪计提方式: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30%(医院可支配收入)×绩效目标占比(1.完成绩效目标额,实行分段确定占比,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等于上年度50%部分绩效目标占比10%;大于50%的部分绩效目标占比15%。2.为充分调动院长积极性,针对聘任期间表现优秀,医院各项工作有显著提升且绩效目标完成额大于等于30%以上者,按照绩效目标完成额总量计算占比,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的30%小于40%绩效目标占比4%。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的40%绩效目标占比6%)。
第二年度院长绩效年薪计提方式: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30%(医院可支配收入)×绩效目标占比(1.完成绩效目标额,实行分段确定占比,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等于上年度30%部分绩效目标占比12%;大于30%的部分绩效目标占比20%。2.为充分调动院长积极性,针对聘任期间表现优秀,医院各项工作有显著提升且绩效目标完成额大于等于15%以上者,按照绩效目标完成额总量计算占比,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的15%小于25%绩效目标占比6%。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的25%绩效目标占比8%)。
第三年度院长绩效年薪计提方式: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30%(医院可支配收入)×绩效目标占比(1.完成绩效目标额,实行分段确定占比,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等于上年度20%部分绩效目标占比14%;大于20%的部分绩效目标占比25%。2.为充分调动院长积极性,针对聘任期间表现优秀,医院各项工作有显著提升且绩效目标完成额大于等于10%以上者,按照绩效目标完成额总量计算占比,聘任当年医保报销提升额大于等于上年度的10%绩效目标占比8%)。
五、有关规定
1.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决定是否正式聘任。每半年,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业绩、医患满意度、廉政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后,采取全解重聘方式再行聘任。
2.本次选聘工作中落聘和不参与竞聘的医院原院长,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3.新聘任院长按照我县医疗职称评聘相关规定评聘职称。本次聘任的院长不享受行政待遇,聘期满后,再次聘任的按原院长岗位级别记入档案。
4.县外聘任院长,如原为在编人员需将人事组织关系调入所聘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六、工作和纪律要求
1.县内各医疗机构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妥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卫健委要做好日常工作安排,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推进,确保聘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以良好的心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问题。聘任过程中,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妥善处理好聘任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聘任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离开现任岗位时,应做好交接工作,不得突击进行资金使用和资源调配等,并配合做好离任审计等工作。
3.广大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关心和支持院长聘任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使德才兼备、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能担重任的同志聘任到相应岗位。
4.聘任工作要遵守政治纪律,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聘任工作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聘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遵守本次聘任工作纪律要求,凡是违反纪律要求的,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固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8127616
举报电话:0472-8127606
附件1:固阳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岗位应聘人员无任用考察办法
附件2:固阳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岗位应聘人员能力素质考评办法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内容)(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固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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