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相关高等院校招聘医务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健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安心在我县工作。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到2023年5月4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临床医生职位的非应届本科生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规培时间),即必须在单位服务5年后方可调动或辞职,违约者须向所在单位按每少一年服务年限补偿一万元,否则不同意办理相关异动手续。
5.不得报考的情形:安化县在编在岗医务人员;之前为安化县在编在岗医务人员,辞职后未满2年的;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校内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人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含特岗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本科生、本土化培养的专科生、本土化培养的乡村医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时间安排。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在安化县卫生健康局七楼中型会议室报名。
2.报名要求。参加招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就读院校的就业协议书及身份证报名)。交近期免冠寸照2张,个人简历1份,并填写《安化县2023年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审查报名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招聘资格。如个别紧缺专业无人报名,则根据现场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职位。
4.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以了解引进对象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情况为主,由安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现场签约。笔试、面试成绩按4:6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有规培证优先录取,如均未规培,再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2023年5月5日8:30—12:00
笔试、面试地点待定。
5.签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招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向就读院校发出档案提取通知单,签约对象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送交安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股。
6.体检。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终止聘用协议。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违反《聘用协议》,由聘用方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被聘用为我县正式医务人员后,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我县人才引进工程相关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等待遇。
四、咨询方式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股0737-2563710
有关专业问题咨询方式:
安化县中医医院0737-7222029
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0737-7441055
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0737-7447773
安化县马路镇中心卫生院0737-7772136
附件1:安化县2023年招聘医务人员(第二批)职位表.xlsx
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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