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医院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药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流利。
(四)应聘者应为2022届及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药学或者中药学,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
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工作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附件中自主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确认
1.经医院审核相关证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现场回复应聘者报名是否通过。
2.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三)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地点: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4号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机关楼二楼219室人事科。
(四)考试办法
1.应聘者需参加笔试及面试。
2.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或硕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相关问题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医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公示
面试通过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网站或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且体检合格,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五、录用与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
1.试用期3三个月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2.本科毕业生试用期间工资每月1610元,硕士毕业生直接给予转正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医院给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
2.按照医院相关文件符合条件者并考核合格可参加医院同工同酬评审,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3.硕士研究生直接给予同工同酬待遇,硕士研究毕业并给予3-5万元安家费,额外享受每月350元硕士补贴。
4.符合我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外语四级及以上者)可参加我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考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452-6882584。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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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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