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0-25
工作地点: 重庆
公告详情
西南大学医院是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重庆市首家高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技术指导医院,西南大学药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医院,重庆医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实习实训基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培养基地,是全国第1家通过国际康复质量管理金标准CARF认可的高校医院,同时也是国内第18家通过CARF认证的医疗机构,西部地区第2家获此殊荣的医疗机构。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精神科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
3.热爱高等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救死扶伤,甘于奉献;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精神科医师条件
1.临床心理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精神心理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三甲医院从业经历,精神心理类医院临床心理学5年以上从业经历;
4.熟练开展本专业各项操作检查及治疗;
5.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6.出生日期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遴选考评
1.个人申报:应聘者提交申请表(详见附件)、学历学位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复印件、近五年相关工作业绩(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情况,承担的科研项目及经费,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获得的科技奖励和发明专利以及所获荣誉等)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医院审核应聘材料,筛选拟定综合考查人选并予以公示;
3.综合考查:医院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专业基础、诊疗能力以及科研水平进行考核考查,并形成意见;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核考查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予以公示;
5.试用考察:试用考察人选完成相应业务指标,医院根据考察人选完成情况及综合表现确定拟聘人选。
若试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放弃资格的,可根据综合考查成绩确定递补人选,有且只有一次递补机会。
试用考察期间,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心理健康测试以及资格复审。
(二)公示签约
学校根据考察和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页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即组织体检、签约。
(三)入职报到
按照学校报到程序要求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因个人联系方式有误而造成的结果,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截止
(二)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西南大学医院综合科,电子版(命名格式示例:精神科医师-张三)发送至xndxyy@swu.edu.cn。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23-68252265
西南大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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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czp.swu.edu.cn/info/1006/11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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